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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敏朱丽敏律师,2015年执业至今9年,曾任厦门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曾经执业于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后任厦门某律所合伙人、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员。 从业以来承办大量案件,包括: n 民商事案件: 一、综合性民商事案件(掌握方式方法): 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家政服务合同纠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房确权纠纷等 二、知识产权类案件(具备专业能力): 商标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等著作权纠纷等,涉及品牌/企业包括:悦华酒店(五星级酒店)、建发集团、中粮集团、雷朋隔热膜(驰名商标)、福临门食用油(驰名商标)、海堤茶叶(驰名商标)、六个核桃(驰名商标)、古龙肉酱(驰名商标)、姚明织带(在美商务部首家反倾销、反补贴胜诉企业)、金牌橱柜、快乐番薯、放牛斑、小羽佳(首家家政上市企业)、山图红酒、万佳集团、都市牧场等;2016年起至2019年期间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福建省版权市场唯一法律服务团队的核心成员,受协会指派为已缴费的KTV经营场所代理小权利人(通力时代、松原石焱、广州好迈等)诉讼案件获得胜诉判决--小权利人主动撤诉或被驳回起诉/诉讼请求。 三、人身损害类案件(具备专业能力): 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等。 四、劳动争议类案件(具备专业能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离职补偿、违法解除、竞业限制等劳动争议纠纷 n 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危险驾驶罪、容留卖淫罪、走私普通货物罪,基于客户强信任建立委托,代理过程和结果客户均表示满意。 n 行政案件: 商标撤三、商标异议等商标行政诉讼 n 常年法律顾问: 顾问单位所涉行业包括家政服务(包括国内首家家政新三板上市企业)、网络科技、物流、系统集成、装修设计、商贸等。 执业地区:全国 执业范围:民商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项目合规陪跑、特定岗位员工法律知识培训(如客服/销售端、企业高管等)、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 典型案件示例: 黄先生船舶更新改造行政许可案 在厦门市岛内渔民被地方政府以补贴(受内部行政指标/绩效影响,用当事人的话说是“威逼利诱”)的方式鼓励上岸的政策背景下,讼争渔船(4艘捕捞渔船、3艘养殖船)作为岛内最后的渔船,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通过提出《司法建议申请书》,并与承办法官建立有效沟通后,法院向市政园林局提出司法建议,使船舶更新改造申请进入行政审批流程,后指导当事人与市政园林局及海洋发展局沟通相关审批事宜,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最终使诉争渔船得以更新改造。 陈师傅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 陈师傅在码头从事水果搬运工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从冷藏车上跌落受伤,因其儿子生重病负债30万,故医疗费是通过贷款方式筹集的,原代理人在为其确认劳动关系败诉后长期搁置,致其权益未能尽快实现而生活困难,在两年后找到我们,经分析败诉原因为主张的法律关系有误,介入后为其提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诉讼,经过积极沟通对方按照一审判决支付了14余万元(已扣除部分垫付款)赔偿款,终于使长达近三年的纠纷得以平息,值得分享的是:因在沟通过程中与法官探讨风险防范机制,并向对方提出有效的用工风险防范建议,使双方在很大程度上释然,代理效果较好。 陈女士拆迁安置房确权案 当事人陈女士在继子8岁时嫁给丈夫陈某,双方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其婚后原址重建的房屋被拆迁,因陈女士没有文化,拆迁事宜由丈夫办理,待其准备回村养老时遭到丈夫及继子的驱赶,此时才发现安置房通过具结承诺的方式最终办理在继子名下,丈夫仅仅取得了违章建筑部分的货币补偿,当事人先是请求:撤销赠与协议,协助办理拆迁安置协议变更手续,后经法官释明后撤诉,转为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在此时介入,请求法院:撤销安置协议重新签订,一审胜诉,但该结果被二审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我们再次分析法律关系,最终确定另行提起共有权确权纠纷诉讼,通过请求:确认当事人是拆迁安置房的共有人,同时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取得胜诉判决,最终使当事人老有所居,虽然过程曲折,但是前途光明,很好的诠释法律服务的意义。 欧女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改判案 当事人欧女士夫妻在丈夫陈某生前为筹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缓解资金压力,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卖给欧女士的同胞哥哥家,后因安置房被银行保全无法过户,故兄嫂起诉返还购房款,因付款当时安置房未建成,标的物尚不确定,故未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安置房选房时,是陈某授权欧女士的嫂嫂选择的,也已实际支付购房款。因是至亲之间的交易,且兄嫂都信任妹夫陈某的为人,也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故没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证据,待陈某去世后,陈某的母亲和养女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均不认可,并主张是欧女士与兄嫂串通侵吞遗产,法院两审均认定购房款返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责任应由欧女士一人承担,在我们再审介入后使案件得以改判,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陈某的母亲和养女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返还购房款的责任(当事人感慨总算为其平反,没成窦娥冤,深感人生不易)。 下一篇姜孝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