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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宗星律师庄宗星律师,1984年5月26日出生于安徽省灵璧县,汉族,为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员,系国家中级律师、法务会计师,现为“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成员,并担任合肥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与公益诉讼法律委员会委员”、包河区“行政处罚公议团成员”、包河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庄宗星律师主要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企业家犯罪类案件、贪污渎职犯罪类案件、贩毒类案件等等,自执业以来成功的办理几百起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列如中科大白血病学子王某的保险索赔案、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纠纷案件、赵某涉嫌诈骗罪案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徐某某贪污罪免于处罚、詹某某的故意杀人案最终判处死缓、管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等,并担任温州金勺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